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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生會之所以使人感到舒服,也許是因為你知道在自己的朋友面前,
你不用假裝什麼,你可以做回自己,
你清楚的知道這不是你比賽的場地。
像,你會比較容易接受你的朋友賺40000一個月而自己賺10000,
多於你知道旁邊的同事多你400蚊人工。
舊的總是比較好的這回事, 好像經常在人生的所有范圍出現。
我們老是惦念舊情人,老是覺得那是最好的。
當我們年青的時間,我們放棄了旁邊的那個人,
因為我們認為前面會有更好的,而我們值得更好的。
然後,牽了許多的手,選擇開始慢慢地減少了。
突然覺得,最初的那一雙手還是比較溫暖。
最終白跑了一場。
愛情是奇怪的事情。
我們是人類,我們都愛自己多於任何事物。
我們愛比較,現在,和最初的。
愛情開始的時候,
你和同事LUNCH食飯找不到位的無聊事情他也覺得充滿娛樂性。
你告訴他面上長了一粒暗瘡他會跑來你家陪你看醫生。
你是世界的唯一中心。甚至超過他自己。
但是日子久了,
任何的話題也不能和手上的NDS比較。
甚至你整完容站在他面前他也看不出來。
即使你告訴他你在樓梯碌下來,他都只會說放工來看你。
是不愛了嗎?
我們都貪新忘舊。像我們的衣服,手袋,玩具。每個人也一樣。誰也不能怪誰。
得到手了,習慣了,我們變得理所當然。
偏偏,我們看到的,永遠是另一個人的錯。
於是,我們認為是感覺變淡了,應該分開一下,
試圖取回開始時的新鮮。
用最遠的距離換回最接近的關系。
但是永遠地事與願違。
我們都像蚊子,吸著情人的血,依賴地活著。
我們失去了自己,身體都流動著另一個人的血。
最後,情人不勝其煩,一手把你幹掉,
我們還懐著愛,倒臥在對方的血泊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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